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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唐山曹妃甸海防管理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35人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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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更好地维护曹妃甸区沿海区域治安生产秩序,有力保障曹妃甸区高质量发展,经区政府批准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曹妃甸海防管理大队警务辅助人员35名,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
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,设a岗位和b岗位。a岗位30名,b岗位5名。

二、工作单位情况及职责

本次招聘的人员统一分配至曹妃甸海防管理大队等7家单位,分别为曹妃甸海防管理大队、十里海海防派出所、柳赞海防派出所、高尚堡海防派出所、港兴海防派出所、临海海防派出所、远大桥海防派出所。曹妃甸海防管理大队位于曹妃甸工业区京唐首钢院内。十里海海防派出所位于曹妃甸区平安街与团结路交叉口南侧。柳赞海防派出所位于曹妃甸区柳赞镇柳赞卫生院西侧。高尚堡海防派出所位于未来大道。港兴海防派出所位于曹妃甸工业区六加煤码头国投院内。临海海防派出所位于曹妃甸工业区十八加实业港务公司综合服务楼。远大桥海防派出所位于曹妃甸工业区中小企业聚集园区院内31号厂房。

本次招聘人员主要负责曹妃甸海防管理大队7家单位的日常内勤工作、警务辅助工作及单位安全防范、疫情防控工作。

三、招聘范围和条件
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1.具有唐山市户籍(含各县区)。

2.a岗要求为男性,b岗要求为女性。年龄在18 -35周岁(1986年11月17日至2003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)。

3.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。

4.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。

5.身体健康、体貌端正;男性身高1.70米及以上、女性身高1.60米及以上;男性体重90公斤及以下、女性体重70公斤及以下;矫正视力不低于5.0,无色盲、色弱;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;无纹身,无口吃,无肢体功能障碍,无嗅觉迟钝,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(如白癜风、银屑病、血管瘤、斑痣等);无传染性疾病、精神病史、癫痫史、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:

1.曾因违法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
2.曾因违法行为,被给予行政拘留、未成年管教等限制人身自由类治安处罚的;

3.有吸毒史的;

4.被开除党、团籍的;

5.因违纪违规被开除、辞退、解聘的;

6.配偶、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,或因其他犯罪正服刑的;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
7.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
8.曹妃甸区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劳务派遣人员。

四、招聘程序和办法

招聘采取报名、考试、政审与体检、公示程序进行。

(一)组织报名

1.报名时间: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。

2.报名地点: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(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)。

3.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,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。同时需携带材料:报名时,考生需提交《曹妃甸区公开招聘海防管理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1,自行下载打印)、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》(附件2,自行下载打印)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、毕业证、户口本(首页和本人页)、身份证,所有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,近期小二寸照片3张。

应聘人员持身份证、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》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于2021年11月25日上午8:30-12:00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考试准考证。

(二)考试

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。a岗报考人数超过拟招聘人数的2倍时,组织笔试,否则直接面试。b岗报考人数超过拟招聘人数的5倍时,组织笔试,否则直接面试。

1.笔试。笔试成绩100分。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。

2.面试人选的确定。组织笔试时,面试人选按照招聘岗位数1:1.5的比例确定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。

3.面试方式。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,考察应试者反应能力和综合素质,满分为100分,60分为合格,不合格者不予聘用。

4.成绩确定。组织笔试和面试时,笔试占总成绩的60%,面试成绩占40%。直接面试时,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。计算考生成绩时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

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。

(三)确定初选人员

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,比例内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,按下列顺序确定,学历高者(以报名时提供的证件为准);年龄较大者。

(四)政审与体检

由曹妃甸海防管理大队对初选人员组织政审、体检,体检费用自理。政审、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,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
(五)公示

体检、政审结束后,按公告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并在曹妃甸就业网上公示,公示期为五天。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要真实有效,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,对弄虚作假者,随时取消资格。

五、待遇

经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,实行社会化用工管理,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,合同期限为两年,试用期两个月,不能胜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。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现行曹妃甸区公安辅警人员标准执行(基本工资2000元/月,绩效工资850元/月,缴纳养老、工伤、失业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)。

六、应聘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

1.为保障广大应聘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安全进行,报名、《准考证》领取、考试(笔试、面试)、资格审查、体检等各环节,应聘人员均须持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》(附件2)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,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。

2.“河北健康码”为红码或黄码的,一律不得参加报名及考试。

3.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应聘人员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状况。登陆曹妃甸就业网下载填报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》。应聘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,承诺填报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凡隐瞒、漏报、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,记入考试诚信档案,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。

4.公告发布后,疫情防控工作如有新要求和规定的,将主要通过曹妃甸就业网另行公告通知,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。

特别提示:

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
附件下载

1.《曹妃甸区公开招聘曹妃甸海防管理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》

2.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

2021年11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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